据宜宾交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迎接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到来,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前谋划,从3月1日开始,紧紧围绕“春季守护行动”,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二大队在叙州区叙府实验小学门口,通过现场互动提问、发放宣传单、赠送安全头盔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和家长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翠屏区交管大队联合金秋湖派出所在明威中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专题讲座,结合近期全市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直属交管五大队、长宁县交管大队、珙县交管大队、高县交管大队、江安县交管大队纷纷走进辖区学校,以学生班会、朝会为契机,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学生自觉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
除此之外,宜宾交警还在全市各学校周边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安全无小事
孩子的安全更是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
这份安全“锦囊”请收好
让孩子们学会更好地保护自己
步行时
1.自觉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靠近道路的两旁行走,要有大人的陪同,并尽量走在道路的内侧。
2.过马路宁可多走几步,通过斑马线、天桥等,不要横穿马路,任何情况下都要观察车辆再通过。
3.路口通行时观察红绿灯,绿灯亮时,可以通过;绿灯闪烁或黄灯时,不要通过;红灯亮时,禁止通过。
4.行走时不要嬉戏打闹,保持良好的外出习惯,不使用滑板车或者旱冰鞋等工具出行。
骑行时
1.学生未到相应年龄禁止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非超标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有故障的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
3.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不要骑车。
乘车时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清楚车辆行驶路线和目的站,切忌慌忙上错车。
2、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
3.公交车内不要挤在车门边,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出窗外。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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