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4岁女子生前借款数十万打赏男主播,意外死亡后家属能追回“打赏”吗?)
近日,广东佛山54岁的李女士意外死亡,子女整理其遗物时发现李女士生前曾贷款数十万元,且大部分都用于打赏快手平台上的某位男主播。对此,李女士的女儿认为,母亲并非一玩快手就迷失心智,而是被涉事男主播多次撩拨、诱导下“冲动”刷礼。
(相关资料图)
“目前,我们一家人的还款压力特别大,希望涉事男主播能退还我母亲生前打赏的钱。”李女士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目前,李女士生前的巨额债务因继承等问题将落到子女身上,他们对此十分头疼,“说实话,我妈的房子价值远远低于债务,但如果不要房子,我们家人去哪住呀?对于我们这种普通收入的人来说,确实不容易做抉择。”
↑涉事男主播添加李女士微信的截图 图据广东台《今日关注》微信公众号
对此,律师表示,李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主播之间互动打赏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是合法的消费行为。且李女士的子女若继承遗产,则将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李女士生前的债务承担履约责任。
独居女子生前曾借款数十万元
打赏男主播
近日,“女子生前贷款85万元打赏男主播”的话题引发热议。据广东广播电视台相关报道称,54岁的佛山市民李女士于日前意外离世,其子女在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李女士生前曾借款85万元左右,且大多都消费在快手平台上。
“我妈妈是一个人在外租房子独居的,平时比较喜欢听歌,在快手上觉得某个歌手唱得好听,她也确实会打赏,但金额基本都在几百或一两千块以内,更多的不会有。”3月26日晚,李女士的女儿小吴(化名)告诉红星新闻,通过他们进一步了解发现,母亲在去年5月之前的快手消费还算正常,但自从5月添加了平台的某男主播微信后,打赏就变得“疯狂”起来。
据小吴提供的相关账单显示,2022年6月,李女士一个月内就在快手平台充值45万多元,最高单次充值6666元。“快手方面没有提供具体的数据,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妈到底给这个男主播刷了多少,但对方曾单方面告诉我们他们查过后台,我妈只刷了48万元左右。”小吴说,通过查看母亲与该主播的微信聊天记录,她发现两人的聊天内容十分暧昧,对方还曾发裸露上半身的打拳视频给母亲。“他存在诱导我妈消费的行为,且他为了让我妈常驻直播间,在明知道我妈有家庭的情况下,还经常去撩我妈。”
↑李女士生前与涉事男主播微信聊天的部分截图 受访者提供
在李女士与涉事男主播的聊天截图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一位名叫“通杀气度”的微信用户时常会给小吴母亲发微信,且两人互动得较为频繁,时间多集中在晚上9点以后,有时凌晨两三点也会就“PK”事宜聊天。“通杀气度”在聊天时,发送了许多含有暧昧关心的语句,如“害怕失去你”“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发个信息”“你这么说是不管我了吗”等内容。“我妈给这个男主播打赏的多笔款项都在快手开成了发票,邮寄到了苏州张家港某地。”小吴说,详查了母亲的快手账号后,她发现母亲有多笔大额消费均被开成了以“张家港市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发票抬头的纸质发票。
3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就小吴所说一事,多次联系涉事男主播均无果。据了解,该主播作品内容以唱歌、打拳为主。但红星新闻记者在快手平台查看该主播主页时却发现,其在平台上曾发布的相关视频均已不见。另外,平台还显示,其最近一次直播时间是在3月22日23点45分。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以当事人亲属身份致电快手APP相关咨询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成年人,刷出去的礼物是不支持退款的。”另据广东广播电视台相关报道,“快手”官方客服也曾表示,“现在无法直接退回的,需要警方联系我们,或者说你联系警方进行处理。我们核实相关信息,会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打赏
想要退回或有难度
“首先我要承认我没有尽到为人女儿应该有的责任,对妈妈平时的关心不够,没有及时留意到她这段时间的心理和行为变化,以至于她有这种糊涂的行为我都没有发现。”小吴告诉红星新闻,她并不否认李女士在此次事件里的错误,但对于涉事男主播,她始终认为对方是有意诱导妈妈打赏,甚至让妈妈愿意替对方公司开巨额发票,“我也报警了,目前还在等警方的通知。”
↑小吴就此事报警后的回执图据广东台《今日关注》微信公众号
2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小吴提供的相关报案截图,联系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派出所,但该所相关科室电话暂未有人接听。
“我妈名下有一辆车和一套房产,且这套房一家人正住着。”小吴说,事件被报道后,她也被很多网友质疑,认为其又想继承遗产,又不愿意还贷,“说实话,我妈的房子价值远远低于债务,但如果不要房子,我们家人去哪住呀? 对于我这种普通收入的人来说,确实并不容易做抉择。”小吴表示,他们现在还款压力特别大,希望涉事男主播能退还母亲生前打赏的钱。
那么李女士生前的“打赏”究竟能否要得回?相关的还贷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目前网络直播打赏在法律性质上有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赠与行为,其效力的认定需综合交易安全和交易公平原则,兼顾互联网经济特点,结合公序良俗进行判断;另一种是网络消费行为,用户在网络平台换购平台道具再对主播进行打赏,在网络平台自愿打赏的过程中获得了互动和满足,本质上是一种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
“小吴的母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主播之间互动打赏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是合法的消费行为。其母亲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给主播刷礼物、打赏等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与,已经交付完成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谭敏涛律师说,在本案中,如果双方仅仅是有暧昧关系,很可能无法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这样就无法追回打赏。”
另外,上海荣森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唐恬则告诉红星新闻,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将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父母生前的债务承担履约责任。在子女继承的财产不足以覆盖债务的,债权人是没有权利要求子女以自己的财产为父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唐恬律师表示,由于目前没有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小吴的母亲是在处于重大误解、受到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状态下进行的消费行为,因此,此类案件在法院判决的过程当中存在较大的争议空间,“且在目前的法院判决过程中,有一定概率会酌情根据涉及金额的大小、消费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等案件相关因素,酌情裁决是否应当返还。类比我国法律规定当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相关场景下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在同类场景下行使撤销权或追认。”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熊思琦 骆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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