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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帮助纳税人及时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即问即答》,我们将相关内容制作成电子书,方便大家阅读学习,快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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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物流供应链协会根据《社会团队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委员会及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批准,于2022年2月22日正式登记成立,是广州市花都区注册的首家综合性物流供应链行业组织。协会由物流供应链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与行业优秀从业者、行业专家、自愿组织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会员主要来自仓储物流、电子商务、智能制造、设备包装、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等领域的企业。
协会秉承服务、互通、凝聚、发展的宗旨,以团结、合作、共建、共赢为目标,聚焦供应链创新发展,整合企业优势,盘活物流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促进现代制造业、电商、流通服务业深入融合与发展。协会以产业融合为纽带,驱动行业、政策、科技、人才赋能,链接物流市场,搭建供应链一体化发展平台,建立健全供应链应用与创新发展服务体系,在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开拓市场、整合资源、宣传展示、标准规范、会员维权等重点方面发挥协会的优势和作用,让更多的企业聚集在物流供应链协会周围,不断提升广州市花都区物流综合竞争力,推动物流供应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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